和。
在他的旁边,是一个身穿官服的中年男子,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看上去如同温文尔雅的邻家大叔。
“林小凡,你可知罪!”
县令看到林小凡出来,大声呵斥道。
林小凡不明所以,开口道:
“呵呵,我林小凡行得正坐地端,程县令,你倒是说说,我犯了何罪?”
“罪名有三。一,强抢民女,乱杀无辜。二:擅自养私军。三:私自大规模制作武器。这三条中,每一条都是死罪。你个贼子,还敢狡辩?”
程县令指着林小凡的鼻子,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开口,脸上的赘肉也一晃一晃地,看上去很是愤怒。
如果是不明情况的人,恐怕会真把他当做一个清官,在为百姓们申冤。
林小凡看程县令这副模样,冷笑一声。
擅养私军?国家的确有规定,非贵族者,护卫不能超过八人。
可是有些权势的,哪个不是养一群护卫?
就程县令两次派出的人,都有数十人了。再加上那些地痞,足足上百人。这些不都算做他的护卫?
私自大规模制作武器,国家对大规模的规定很模糊。就像是某些大的市场上,就有卖刀卖剑的,国家也是默许。那些不都是私人制作的?只要是不闹出什么事来,国家都不会管。
还有强抢民女,乱杀无辜,这些更是无稽之谈。
林小凡自穿越以来,还从未胡乱杀过什么人。就算是李正才三兄弟,那也是他们串通流寇,本就死罪,而且是衙门的人默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