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他的目光望向东边。
炎天郡,万荣县。
一只铁骑从大漠中缓缓走来,领头之人身高八尺有余,背后别着一把长枪,腰间带着长剑,身上穿着的白袍染血,剑眉星目,正是剑白。
与几个月前相比,他的皮肤被晒得黑了些,眉目之间多出一道疤痕,显得更成熟坚毅,身上隐隐间有着血腥味。
数个月的时间里,他利用雷震子,出其不意的战术,不要命的打法,强大的个人武艺,成功灭掉五大蛮族部落,歼敌四万余人,缴获战马五千有余,粮食奴隶无数。
剩下的小部落,已经对炎天郡构不成威胁。从今往后,炎天郡的百姓再也不用过提心吊胆的日子。
阳平紧随剑白身后,他带领军队也打了几次小胜,凭此成为队伍的副将。
望着前方的白袍将军,他的眼神之中有几分崇拜。
这个比他还小的将军,每场战斗都运筹帷幄,身先士卒,带着他们一万兵马,灭掉四五万蛮族,彻底稳固住边境。
刘合智骑在马上,腰间也带着把长剑,尽管他不怎么会用。
几个月的时间,他少了几分书生气,多出几分血气。
他一路跟随,出过不少计策,甚至还亲自带过一支兵马。最危险的时候,打到只剩下几十人。
“将军,咱们回家了。”
阳平望着前方的城池,有些激动,眼神之中隐隐间有泪光闪烁。
这些年来,他恨不得将蛮族赶尽杀绝。
本以为此事这辈子都是奢望,可这几个月的时间,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