菅人命,或越矩不法,勾结盗匪,横行无忌,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被判处抄家斩首之刑。
既然被判抄家,可地方上缴朝廷的款项,不仅没多,反而是地方不断向朝廷伸手要钱要粮,这些款项究竟到谁的腰包里了,不用想也该知道了吧?!
地方官可是号称当地百姓的父母官啊,若是一群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之徒当政,对上蒙蔽圣听,对下欺压良善,中饱私囊,可想而知将来会酿成怎样的惨祸……
吏治可是与兵祸一道,是北魏改革必须要根除的两大毒瘤啊!
我沉默了良久,若是此时由御史台将之前所判之案推翻重审,只怕这节政令还未下达到地方,这些牵扯在案之人,早已被押赴刑场身首异处了。
既然推案重审因时间紧促而无法实施,那便只能另觅蹊径,先拖迟秋刑保住这群人的性命再说吧。
近来朝中兵征之事正进行得如火如荼,那何不施用刑犯戴罪充军之法,将这群犯人发配充军,一来可暂保他们性命,二来御史台和刑部便能有充裕的时间来审核调查这些案件的原委,若当真是冤案,也能有平反之望啊。
只是,当中真有冤假错案,若想要等到平反洗冤,还得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这群人可以从战场上活着回来!
在这乱世之中,小人物的命运当真如同蝼蚁一般渺小与微不足道,而我所做,最主要的目的也并非是为了帮他们洗雪冤屈,只是为了大局着想,形势所迫罢了。
一念至此,我不觉叹了口气,突然有些疑惑自己做官到底是为什么了?
着眼于大局,就得为了一些东西而放弃另外一些东西,可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