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疏忽、麻痹、大意、懒政的主观行为,这才造成了本次事件的发生。
对于因此造成的李峰同学坠楼事故,汉大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撤回对李峰同学的处罚和通报。
汉大已经第一时间责成校领导去医院看望,并举一反三、深刻反省,杜绝此次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汉大副校长丁睿,作为校务工作的主管领导,对本次事件负有监督不严、麻痹松懈的管理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汉大保卫处副处长齐振海,法学院的副院长姚炳添,法学院辅导员马泉,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至于后续其他情况,将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报到最后,附上了一篇正式的道歉函。
吴瑞乾本人亲自撰写,大致的意思。
就是在这件事情当中偏听偏信,受人蒙蔽。
影响了汉大的师生感情,伤及了汉大荣誉,差点毁了李峰同学的前途等等。
在此,吴瑞乾教向李峰同学以及李峰同学家长,正式表示道歉。
经此事件,吴瑞乾教授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和反省,并作出如下表态。
第一,自愿辞去汉东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汉东大学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汉东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汉东大学法学院名誉校长等在校职务。
第二,自愿辞去本次论文大赛评审团主席职务。
第三,对于李峰同学的后续康复和治疗,愿意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最后署名,吴瑞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