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人犯的案卷初初览了一遍,发觉有这么一桩案子,甚是有趣罢了。”
“是什么案子?”
“这桩案子是汪再兴本人亲审,已判了人犯一个斩首之刑,而且,三日后就是行刑之期。”
“是什么人这么倒霉?竟被他判了一个斩刑?”
“你想不到的,这人犯不是别人,就是汪再兴的甥女。”
“汪再兴的外甥女?他……”徐恪不胜讶异道:“他竟然判了自己的亲外甥女一个斩刑?!”
“亲不亲的还不知道,但案卷上就写着汪再兴乃是人犯的舅父。”
“他的甥女是杀人了么?”
“没有杀人。”
“没有杀人?”徐恪奇道:“那她因何被判了一个斩首之刑?”
“案卷上写着,说她年纪轻轻不守闺阁妇道,竟私自与外男通奸,并企图谋害寡母,实属违逆纲常,乃大逆不道之举,于是就判了她一个斩刑。”
“就因为与人通奸,就判了自己外甥女一个斩刑!”这一下,徐恪心中的诧异更甚。
看来,这一桩案子确是大有疑问。
难道说,这汪再兴是为了维护自己清正廉明的官声,有意大义灭亲,是以不顾对方是自己的甥女,竟然只因她犯了通奸之罪,就判了一个斩刑?
这显然不太符合汪再兴此人的风格。
无论如何,这汪再兴之甥女与人通奸一案,徐恪已打定了主意,要好好地查上一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