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电话响了。
她接起电话一听,正是公安局那边打来的。
对面的警察说:“你好裴小姐,在网上发帖造谣你的犯罪嫌疑人辛明伟,我们已经找到了。”
裴诗琪夸了警方一句,“还挺快。”
对面的警察心想:当然快了,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准确,他们去那家自助烤肉店一调监控就找到人了。
警察接着说:“辛某对自己在网路上发布虚假不实帖子,造谣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他现在希望和解,想要获得裴小姐及高小姐的原谅……”
裴诗琪马上说:“不可能!我们会追究到底!”
警察很淡定,“好的。”
报案的当事人对案情进展有知情权,警方有告知的义务,他们就是公事公办而已。
至于犯罪嫌疑人希望获取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原谅,那也是他的权利,受害者接不接受另说。
而且就算获得了谅解书,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依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是法院有可能会酌情轻判。
警察又说:“根据辛某所发帖子的传播度,他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是诽谤罪,能够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这个罪名属于亲告罪,是自诉案件,需要你们自行到法院起诉。”
“好,我知道了,谢谢。”
挂断电话后,裴诗琪的表情还恨恨的,下意识爆了一句粗口,“原谅个屁!做梦!”
一抬头,看到金梁在看着她,她又有点不好意思了。
“那个……接下来的事,我们就全权委托给金律师您了,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