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解约?雪藏?
那是跟钱过不去,伤敌八百自损一千。
况且许立言的所作所为,还远远没有严重的那个程度。
呯呯呯!
敲门声响。
宋景辉:“进来。”
一个身穿职业套装的年轻女子推门走了进来。
“宋总,芒果台《音乐旅行家》的工作人员刚才打来电话,要跟咱们谈一下歌曲《阿刁》的版权授权跟费用。”
许立言当初跟公司签协议时特别附加了一条,他自己原创的作品,版权属于自己,公司负责全权代理。
这样一来,他的分成比例会高一些。
公司之所以会答应这个条件,一来是因为沈若兰十分看好当时还是一个粉嫩新人的许立言,认为他是一个将来可能大红大紫的好苗子。
其次是这个条件并不算太过分,公司就答应了。
“阿刁?什么阿刁?”宋景辉听的一头雾水。
“哦,对方说是许立言一首还没发表的新歌,被节目组选用了。”
现在节目还没有播出,把授权协议补上,播出的时候就不会有侵权的问题了。
“行,我知道了。”宋景辉道。
待女子离开后,宋景辉看向文彬,授权协议需要三方签字,许立言得过来签字才行。
“别看我啊,我说过这个艺人我不伺候了,你刚才可是已经答应了。”文彬还没有完全消火。
“行吧,我亲自联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