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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了一阵子,李牧沉沉睡去。
次日天明,他从床上爬起,正要去用早饭,手机铃声响起,拿来一看,是江明月打来的。
李牧顿时有点头疼起来。
他现在已经有了王金瓶,便不想在跟江明月保持什么暧昧的关系。
但前几天刚让江明月帮了自己的忙,出手了几块翡翠,赚了一大笔钱,现在要是不理人家,颇有点提裤子不认人的尴尬感觉。
江明月本来还要李牧参加她组织的同学会,也被李牧拒绝。
之后李牧在陶城时,江明月又喊了几次,都被李牧婉拒。
毕竟在李牧看来,同学会很没有意思,毕业几年,大家伙都有了各自的经历,身份地位已经有了明显的落差,在一起吃饭时,远没有在学院时的随意。
他是一个不喜欢装逼,同时也讨厌别人装逼的人,同学会在他看来,就是一个给人提供装逼机会的聚餐而已,完全没有必要。
但江明月在大学时,是班长,她想举办同学会,肯定有她的想法,李牧屡次拒绝,已经惹的江明月十分不快。
从这点来说,李牧这事做的确实有点不近人情。
现在人家电话打来了,自然没有不接的道理。
接通电话后,江明月好听的声音缓缓响起:“李大侠,业务这么繁忙吗?”
两人相交多年,属于你知道我长短,我知道你深浅的关系,李牧只听江明月的语气,就知道她生气了,顿时笑道:“前段时间去了异界探险,可不是诚心不接电话。”
江明月哼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