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无味,情人太累,找个小姐又太贵,不如搞个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
李牧对于同学会什么的,完全没有感觉,自从参加过一次高中毕业的聚会之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打着同学幌子的聚会。
一群多少年没有联系的男男女女,在饭桌上高谈阔论,牛皮吹的上天,混得好的红光满面,混得差的,意志消沉,整个场面乱哄哄一片,实在是很没意思。
李牧每年回陶城老家,也会找三五好友,一起喝个小酒,吹吹牛逼,关心关心世界和平,分析分析国际动态,都特么一帮屁民,还要操心整个人类社会的命运……
但是很爽!
这种三五好友在一起喝酒聊天的感觉,跟一大帮同学聚会时的感觉截然不同!
这种三五个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打屁的情形,才是李牧真正喜欢的。
因此他虽然在大学期间,一手创办了武术协会,但却从来没有举办过什么同学聚会,最多就是喊几个在文城玩的不错的,一起喝一杯而已。
其余时候,最喜欢的还是去玩射击、剑道、绘画、练武等活动,这些可比朋友聚会有趣多了。
江明月与李牧同床共枕了三年多,对李牧的狗脾气一清二楚,因此这次武协同学聚会,根本就没有与李牧商量,等定下来之后,才通知了李牧。
之前的同学会,是她听说李牧失业,才特意举办了一场同学会,想以同学会为理由,喊李牧聚一下,好找机会帮一下李牧。
但是李牧根本就不给她面子,根本就不参与,令江明月很是有点伤心。
如果这次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