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对决仍在继续,速记员的笔也是不停的在纸上移动着。
辩方:请简略叙述一下你们相识的经过。
金思琦:当时我和他都在九幽殿参加初选,我在考核中受伤了,他主动来照顾我,让我很感动。后来我们一起通过考核进入天宫门,始终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辩方:当时对他印象如何?
金思琦:印象挺好的。觉得他很善良,很体贴,是个好人。
辩方:可以认为你当时对他是有好感的。
金思琦:是的。
辩方:既然彼此有好感,在被告反复向你提出交往的请求时,你却始终含糊其辞。是否能认为你是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一边吊着被告的感情,一边还在等待更合适的选择?
金思琦:啊?不是,我不是……当时主要是,还没有考虑好要不要谈恋爱。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辩方:为什么觉得配不上他?
金思琦:这个怎么说呢……就是,他把我想象得太好了,我怕真的交往之后,他会发现我其实没有那么好,就会很失望。那我想如果真的是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在一起。
辩方:这样的理由,在座的各位都很熟悉吧,有很多人在婉拒追求时,往往都会说,“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但他们的潜台词呢,其实仍然是“你配不上我”。
辩方:所以原告的理由没有说服力,并且从她的行为结果来看,也并没有真正终止过被告的追求。也就是说,虽然原告否认有“令被告产生误会”的主观性,但她的表现,的确造成了“耽误被告另外发展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