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泰尔斯只是偏过头,观察了一下两颗獠牙,就轻蔑地撇撇嘴道:“对待食物的态度都这么糟糕,可见你完全没有美食家的天赋——心理情绪和身体状况都会影响食物的素质,你这么粗鲁的做法,万一影响食材的口感怎么办?”
金发的英俊男子愣了三秒钟。
他脸上狰狞的表情刚刚做到一半。
但他随即反应过来。
“以你的个头,算是很有胆量了,短生种的小崽子,”他随即嘿嘿一笑,“但你不是第一个有胆量的食物,不用心存侥幸,你逃不掉的。”
“所以我的血肉真的很好吃?”泰尔斯一个“原来如此”的表情,然后出人意料地抬起腿,往着庄园的方向走去。
男子刚刚准备一把挟起幼崽前往庄园,就看见幼崽走在了前面。
对着貌似完全没有逃跑意图的食物(他甚至不屑称之为“猎物”),疑惑的金发男子想要伸手挠挠头,举到一半又觉得这样不太得体,只得放下手,用人类看得到的速率,快步跟上泰尔斯。
“不是血肉,只有血而已——你应该最近才受过伤吧?血液的味道飘得到处都是。啧啧,好香,真想先咬上一口啊。”
两人继续向前走。
“那你准备怎么吃我?生啃还是直接吸血?从哪个部位开始?调味料怎么说?”
“图瓦尔家的人才喜欢生啃——他们享受猎物的嚎叫。我们一般都是直接吸食血液,分为颈食和腕食两种。调味的话——等等,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短生种的小崽子!”
金发男子停下脚步,一脸疑窦地看着言行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