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斯做了个深呼吸。
“黑径,”王子轻声道:“那儿的滋味如何?”
“什么?”迪恩的眉毛皱了起来。
泰尔斯笑了。
从盾区逃出龙霄城的特别经历涌现在眼前。
心口不一的轮椅老兵,意味深长的老乌鸦,大大咧咧的裁缝克斯,鬼头鬼脑的车夫凯文。
让他心生感慨:“还在龙霄城的时候,我从格里沃的闲聊里听到过,六年前,他们也接了一笔带人走黑径的生意,雇主很慷慨:三百金币的酬金。”
迪恩的表情慢慢变得凝重。
“三百,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泰尔斯叹气道:“只为了出一趟龙霄城?”
迪恩没有说话。
“但问题来了,”昏暗的小屋里,泰尔斯继续道:
“一个眨眼间拿出三百金币的人,想必有权、有势、有钱,龙霄城里这样的人不多,但也能数出几个:康玛斯的大商人,斧区或矛区的官僚贵族,有富庶封地的领主,甚至垄断黑市生意的前秩序官乌拉德。”
“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龙霄城里惹了谁,要出城避难,想必都有很多种方法,为什么非要选择最贵、最难、最远、最麻烦的那种呢?”
泰尔斯紧紧盯着迪恩,他在黑暗里感觉到,对方的呼吸有了几丝起伏。
“除非,”泰尔斯深吸一口气:
“除非这个人惹到的,面对的——是龙霄城里那个至高无上的势力。”
迪恩慢慢地把腿放下床板,凝重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