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一片漆黑,刮着呼啸的寒风,屋内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自我介绍不分老旧学号,由座位顺序来排。
第一个上去的是进门第一排第一个的男同学,他的眼镜片厚得跟啤酒底似的,所以温瑾合理推测,这位同学肯定是个学习成绩非常好的学霸。
学霸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十分斯文的做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刘越罗,兴趣爱好是看书学习。”
老师在旁边鼓掌:“越罗同学有什么才艺表演?”
刘越罗思考了一会,认真的问老师:“挖眼珠算是才艺吗?”
老师笑容无比灿烂:“很好的才艺。”
刘同学面对大家,将手伸向了自己的眼睛,手指甲插入眼皮,一点点的往里探。
鲜血顺着他的脸颊滑落,一颗带血的眼球很快就被他徒手挖了出来,放在自己的手心处。
教室里响了雷鸣般的掌声,对他这个才艺纷纷表示精彩。
刘同学拿着自己的一颗眼球,血洞洞的眼望向教室后排的人,嘴角缓缓咧开,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温瑾不甘落后,咧开嘴角,同样露出一个阴暗的笑容,看着讲台上的人,就好像看着猎物一样,成功把刘同学秒杀了。
挖眼男下台后,下一个同学又上去,当场给大家表演了一个掰断自己十根手指头。
掰完还不得劲,他把连皮带骨的手指头满教室扔,一根大拇指正好就扔到温瑾的书包上,皮肉把雪白的课本印出一道血痕。
温瑾一阵恶寒,但面上还是波澜不惊的模样,连看都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