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还是当着陛下的面。
“这条咱。”
虽然二人就再一旁商议,但是朱元璋第一条就当没听到,第二条有关国本的事情他可是听到了。
大明哪能允许私人有奴仆啊!
所以江南一些富商们的奴仆都是义子义女,用来规避大明律。
“一个千户所有一千正兵,可咱知道光靠着正军的家属和依附人口中居然能抽出两倍于正军的精壮男丁。”
朱元璋可不觉得一个千户所的人口会少的可怜。
明代军户的前身——元代的军户制度中,有一个特别的“放散”制度,即在营军士休假制度。
宿卫军士“常制以三月一日放散,六月一日赴限”。
汉军和新附军则为“每岁二八放散,以次番上”。
这样做既是出于军户人口自我繁衍的需要,也是军械器杖自备的必然要求。
但是随着统治区域的日渐扩大,放散制度逐渐丧失了执行的客观条件。
以四川为例,“四川军人俱系山东、河北、山后户计,逐年取要气力,往还五千余里,比至屯所,鲜不困乏”。
这还算是好的,参与平灭南宋政权的军队干脆长年得不到休息。
指望朝廷修改政策并不现实,于是一些元朝军士开始自己想办法,携带妻儿前往服役戍所。
明朝也延续了这个制度,但是朱元璋鼓励士卒带着家属过去生活。
相比于元朝自己花路费,朱元璋特别贴心让你家乡亲眷出钱,把你媳妇给护送过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