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犁本来觉得制定挺好的政策,结果被上元县给执行歪了。
住在山之中的百姓盖个房子,用的树木是自家山场种植的,吴庆夫居然要去收他们木料税八十贯。
百姓的两头耕牛,是从客商处买来的,当时已经“入官文契”,也就是由客商缴过税了,吴庆夫居然又跑去找农夫征税二十六贯。
那些卖干鱼的小商贩,力气大的每次挑百十斤,力气中等的挑八十斤,力气小的挑六十斤。
吴庆夫居然要收他们干鱼三十斤抵税。
而且,“遍处乡村,不问有无门店,一概科要门摊”,乡村住户不管有没开门店做生意,竟一概都要征收“门摊税”!
该税原本的征税对象,是那些在城里临街摆摊卖东西的小商人。
这些小商人本钱有限,无力购置固定店铺,只好在街边找块空地,早上摆摊晚上收摊。
吴庆夫则是下到乡里,挨家挨户去收“门摊税”。
王布犁当初给江宁县这些小商贩规划了起来,叫他们交一点门摊税鼓励经商之类的。
好家伙,到了隔壁上元县,他是真敢收税啊!
“上元县知县干什么吃的,就被这样给哄骗了?”
王布犁把消息传给知县吴卫:“吴知县,此事还是由你出面吧,搂草打兔子了。”
吴卫接过去之后,仔细瞧瞧,忍不住惊叹道:
“他一个胥吏敢如此搞,上面没有人我是不相信的。
倒是可以好好查一查,我这就把信息整合一二,送到刑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