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了不少臧志村的罪证,可到头来,却什么都做不了。
现在不一样,底下工作人员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可以直接举报纪检股长,双方在总裁见证下当面对峙。
这种情况下,总裁就相当于法官,同时会选出数十名纪检组长充当“陪审团”,这是参考集团本部的问责制度,如果证据确凿、情况属实,那有问题的纪检股长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举报者还有奖励可以拿。
当然,举报必须是真实,如果弄虚作假,甚至是诬告的话,那举报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处罚。
诬告的成本是很高的,诬告者会直接被开除,而且还要面临华国总公司法务部的起诉,这是为了保障纪检股长的权益,关于这一款项,内容相当详尽,总之,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当公平、公正的,不输本部。
这项管理制度对纪检股长们来说,会让他们失去不少的权力,但是相对的,明面上的利益会得到增加。
当然,在强化纪检股长权力的同时,也强化了制约,并且配合江辰下一步的计划,纪检科很多杂七杂八的权限会被剔除掉,这是在净化纪检科,让纪检科回归到原本的职责上,某种程度上,这是大幅度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