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乾康元七十一年、四月初四、酉时、青衣卫诏狱、甲字十一号牢房内】
徐恪自己将自己关进了诏狱之内,转眼就已过了大半日。
午时,丁春秋亲自将专属徐恪的那份“甲餐”给端到了牢房内。徐恪见了,明面上虽然责怪了丁大头几句,说自己此刻乃是一个“戴罪服刑之身”,理当吃一碗牢饭才是,然暗地里,却还是痛痛快快地吃完了“甲餐”。
丁春秋对这位老上司的照管,不可谓不贴心,非但命人将牢房仔细打扫,日常所需之物,全都妥为安排,见牢房内还缺了一些像样的毯子、盖巾、暖炉、皮褥等物,索性自掏腰包,到长安东市中,一一购置,为徐恪精心摆好。
这样一来,这间甲字十一号牢房,虽处在令人闻风丧胆的诏狱之内,然内里风光,已堪比云起客栈中的上房,或者,其中摆设,更有过之。
自然,到了晚膳时分,丁春秋又是亲自端上来一份位属千户大人的“青衣卫甲餐”。徐恪见丁春秋服侍自己事必躬亲,心下不忍,便道你如今已是一个校尉,又何必诸事亲为,叫一个卫卒端来,不就是了?
那丁春秋却连连摇头,一再言道,今日能得这个机会服侍千户大人,那是卑职无上的荣幸,那些卫卒手脚不甚麻利,当然需他自己亲力为之。
徐恪点了点头,一笑了之。
酉时之后,诏狱守卫换班,丁春秋也下值回家,牢房内出现了暂时的清净。徐恪吃罢晚膳,仰靠于床头,不禁呆呆出神,暗自回想起了种种往事……
徐恪头一个想起的,不是明月、不是娇娇,也不是胡依依、不是慕容嫣,却是他徐府榛苓居中,正在“